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左春香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4)62号
左春香位于井研县研城镇书院街9号1栋\单元1层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井国用(2009)第763号;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分摊面积为:16.2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31597号,建筑面积为78.2㎡,规划用途为:住宅。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若对该不动产权及他项权利状况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6日之前)与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3-3717628)。到期无异,我中心将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左春香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