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学校的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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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件 人: |
席铭涓 |
信件类别: |
县委书记信箱 |
发件时间: |
2024/2/26 3:08:36 |
回复部门: |
井研县教育局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政府县长信箱反映的“学校的不良行为”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井研县教育局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学校和教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自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学校和教师检查并暂时保管学生违规带入学校的物品、要求学生仪容仪表整洁、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等属于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行为,有利于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在此过程中,如学校或教师有超出相关规定的行为,县教育局将认真调查核实,并责成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和教师向家长及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做好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并及时回应学生和家长诉求,消除个别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误解,取得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理解、支持。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督查,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行为。 感谢您对井研教育发展的关心,县教育局积极为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服好务,可为大家需要反映或咨询的问题现场受理或解答。接受现场反映或咨询的地点:县教育局教育股、人事股、监审股;联系电话:教育股0833-3719772、人事股0833-3719773、监审股0833-3736683。 井研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9日 |
回复时间: |
2024/3/8 11: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