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将井研县历史名人命名县城桥名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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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件 人: |
刘亚平 |
信件类别: |
县委书记信箱 |
发件时间: |
2024/3/3 16:32:57 |
回复部门: |
井研县民政局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您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街道、桥梁名称要兼顾历史沿革、风土人情、地理属性等因素,我县城区所谓的“一号桥、二号桥、三号桥”,县政府在桥梁建成时已经予以命名,即“一号桥”名研溪桥,“二号桥”名顺河桥,“三号桥”名彩虹桥。按序号称呼桥名是本地百姓的称呼习惯。 道路、桥梁命名、更名要遵循审慎稳妥的原则,保持长期性、稳定性。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历史文化遗产遗址、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划专名。您提出的关于将一号桥命名为廖平桥、二号桥命名为熊克武桥、三号桥命名为竹园桥(或李星辉桥)的建议很好,但与目前的相关规定不相符。感谢您对井研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单位:井研县民政局 联 系 人:雷国良 联系电话:0833-3720681 井研县民政局 2024年4月7日 |
回复时间: |
2024/4/8 18: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