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井研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井研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井研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井研县位于四川沉降褶皱带南缘,地形高低悬殊,地层岩性复杂,地质环境条件较为复杂,全域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成灾快和难治理等特点,呈频发、多发、高发态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乐府办发〔2021〕38号)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加强防灾减灾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主动防控、综合施策,全面推进防灾减灾“12个100%”落到实处,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整体布局、系统整治,分级负责、群防共治”的原则,全面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双控、点面结合全域整治,推动“防”的能力和“治”的标准提升,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到2023年,全面完成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分类有序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措施,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45处,受威胁人数减少489人,全面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二、重点任务
(三)全覆盖开展风险调查评价。开展县域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对重点场镇和区域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查明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情况、地质灾害承灾体及其易损性、易发性、危险性及地质灾害风险性。开展地面详细调查,评估、界定、排序可能发生的风险。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编制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落实差别化管控措施,实现隐患风险精细化管理。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规划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国土空间用途,从源头降低风险系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四)健全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充分调动基层防灾力量,逐点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加强专职监测人员技能培训,配备必要装备物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测要求,提高监测水平;积极推广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成果分析运用,提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加快构建县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实现县级预警到村到人,形成“专业监测+预警平台+责任人+监测员”群专结合的立体监测预警格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等)
(五)划片包干网格管理地灾风险。以“县、乡、村、组、点、户”六级防灾责任链条为基础,以县、镇(街道)、村(社区)、组的行政区划为片区,逐级落实包干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责任单位、技术支撑单位各司其职,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现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各行业已查明隐患点、新增隐患点“划片包干、网格管理”全覆盖,分类落实防范整治措施,降低地质灾害风险。(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等)
(六)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力度,鼓励搬迁群众向城镇、新农村聚集点集聚,适当提高搬迁补助标准,充分保障避险搬迁安置用地需求,切实做好搬迁后续扶持。在册地灾隐患点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做到应搬尽搬。(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七)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根据《乐山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对标市政府已纳入的政务目标考核,经细化分解,2021年完成消除隐患点30处、受威胁人数减少306人,2022年完成消除隐患点12处、受威胁人数减少138人,2023年完成消除隐患点3处、受威胁人数减少45人,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三、保障措施
(八)强化组织领导。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列入全县重点工作调度推进。各镇政府(街道办)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组建工作专班专项推动,加强研究部署,加大措施力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财政局备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确保形成长效运行机制。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九)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将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调配一定额度的政府一般债券,用于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要充分利用灾后恢复重建、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结余结存资金,及时统筹安排使用到综合整治项目。坚持“谁受益,谁出资”,落实受益单位、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承担一定比例的治理资金。各镇政府(街道办)的目标任务由县财政兜底保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十)用好用活政策。整合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政策和资金,发挥聚合效应,保障多元化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腾退的农村宅基地,按规定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统筹实施,收益可用于避险搬迁农户补助及农房建设。避险搬迁选址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保障搬迁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十一)加强绩效评价。对任务完成较好的镇(街道),在向上争取项目和奖补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各镇(街道)截至2021年底消除隐患点数和减少受威胁人数不低于2021年约束性指标分解数,截至2022年底消除隐患点数和减少受威胁人数不低于2021年和2022年约束性指标分解数之和,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消除隐患点数和减少受威胁人数目标任务(见附件)。(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井研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约束性指标分解表